为深刻汲取近期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城中区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中安委办【2021】21号)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决定从6月初至9月上旬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建立安全生产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坚实的安全保障,努力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认真落实《城中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事前问责责任制、“属地管理、 分级负责”和“三个必须”总体要求,突出社区、村、企业单位三级联动,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一)属地职责。各社区(村)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推动企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网络化管理,深入企业督促排查整治。
(二)行业职责。街道、社区、村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制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因素,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实施精准攻坚治理。要深入行业监管的重点企业开展检查,指导和督促行业部门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企业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和岗位排查台帐,落实日常检查措施;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工作;突出重点,加大安全投入,对易发事故的重点设备设施、重点工艺操作、重点作业环节及承包商管理等,进一步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加强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重点内容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范围为全辖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事故多发、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整治。
(一)危险化学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开展安全检查。
1.去年以来历次市、区检查督查和专家会诊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整改到位的,对整改难度较大、时限较长的隐患问题是否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而继续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2.是否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强安全管理,是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危化品储罐是否进行温度、压力监控,是否确保冷却喷淋装置及报警装置完好,危化品库房是否确保通风、防晒、防雷、降温设施完好,危化品是否规范存放,严格控制存放数量等情况;
3.是否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二)消防领域。以易燃易爆场所、商场、市场、地下经营场所、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群租房等“九小场所”,物流仓储及粮食储存场所,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预防等方面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1.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2.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3.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擅自关停的;
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5.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不落实的;
6.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消防设计未履行审核、验收、备案程序的;
7.消防安全生产领域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筑施工。对工程项目开展安全巡查,强化对在建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四)大型活动。加强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宗教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的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规定报公安机关审批,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五)其他重点领域。各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深入排查闲置厂房承包、租赁及转租情况,认真组织辖区村庄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村庄属地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集市隐患、村庄广场、集会演出等人员集聚场所隐患、建筑堆场隐患、村庄危旧房安全隐患、家庭作坊及易燃品仓储点火灾隐患、水域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山体安全隐患等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无证经营、安全条件不达标等违规小作坊的排查上报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社区村要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根据《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城中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和安委会部署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内容,要突出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对相关领域、重点监管对象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要明确业务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敢碰硬的同志,成立百日执法攻坚行动工作组,把每个阶段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全力推进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社区(村)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以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突出“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行动,充分发挥“12345” 热线电话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究,努力营造全民抓安全的社会氛围。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楼院、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和经营主体的遵法意识。
(三)扎实排查整治。要坚持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各社区(村)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加强值班值守。各社区(村)要建立恶劣天气预警预报机制,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充足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值班值守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上报事故信息,尤其是爆炸、火灾、中毒、燃气泄漏等影响较大的事故信息。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善后工作。
请有各社区(村)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具体工作方案报送至街道应急科,并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总结推广,及时报送工作信息。2021 年8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应急科。
联系人:鲍永彬 魏雅楠 联系电话:6271150
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