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2021〕123号)、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青农财〔2021〕275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938号)、西宁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字〔2021〕1197号)及西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2〕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加快推进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落地,确保农牧民的收入不减少,全面落实第三轮农牧民奖补政策,现将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中区共32个行政村,其中22个行政村6338户领取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共发放面积67753.25亩,发放资金169383.125元。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
自全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会议后,城中区在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草原补奖工作的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办法,稳步推进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区把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纳入了生态文明建设和重点民生工程,认真研究本区的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由总寨镇镇长担任第一责任人,对核查工作质量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对核查工作质量负具体责任,同时开展排查公职人员违规领取草原生态补奖资金核查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推进“回头看”,再排查、再核实。
(二)开展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在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工作中,我们将政策宣传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紧紧围绕草原奖补工作的任务、范围、政策和目标,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22个村中进行了广泛深入地宣传,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对镇、村干部和草原奖补工作人员分批次进行了培训,有效提高了参训人员组织、指导、服务草原奖补工作的水平,为开展草原奖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认真收集整理,规范档案管理。为确保草原奖补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按照不同类别,以村为单位进行装盒,并抽调档案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镇及各村草原奖补工作档案的管理和装订工作,确保了草原奖补与档案管理的同步进行。
三、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青政办〔2021〕123号)文件,及时制定《西宁市城中区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3月至6月开展培训、政策宣传、信息采集等工作。2022年7月至9月编写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公示及资金发放。2022年10月至12月开展档案整理、自查自评等收尾工作。于2022年12月对全区实现草畜平衡的草原承包户,按照中央财政下达的标准给予奖励。2022年下达奖补资金16.94万元,面积为6.775325万亩。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每年数据核实难度较大,有新增公职人员,按照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具体问题,反复对其讲清相关政策,说明情况。二是部分村民对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意见较大,部分村民不配合、不愿领的现象。三是各村委对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助政策了解不到位,导致给村民说不清、道不明。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区将进一步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准确掌握总寨镇各村人员信息、草原面积、补奖金额的数字信息,彻底杜绝公职人员领取草原生态保护奖补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做到精准发放到农牧民手中,为全省实施新一轮农牧民补奖政策奠定基础。
城中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