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教育教学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证正确的办学方向;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负责义务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负责教育评估、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及信息化建设投资的计划,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完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体制。 (六)负责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及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师工作。负责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学校教师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八)负责审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加强对民办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规范管理。 (九)组织实施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组织协调并监督检查汉语语言文字规范及标准的实施,负责推广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有关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