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1月13日我局拟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河支流莫家沟南侧甘家新村段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14765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河支流莫家沟南侧甘家新村段生态修复项目 |
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南川河支流莫家沟甘家新村段 |
西宁市城中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
青海岩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南川河支流莫家沟甘家新村段,针对莫家沟甘家新村段右岸6处边坡滑塌、植被覆盖率低的生态问题,采取建设截排水沟、护脚墙工程、削坡+格构+绿化工程等进行生态固坡修复,修复总面积2.752hm2,修建截排水沟2232.53m,设置Φ500双壁波纹管47.40m,护脚墙877m(I型护脚墙539.90m,其中II型护脚墙 337.10m),格构护坡工程1.04hm2,外运土方3.29万m3,种植青海云杉820株,铺设生态袋面积2.65hm2(其中格构护坡区域铺设生植袋+种植祁连圆柏绿化,绿化面积1.04hm2;护脚墙后缓坡区域铺设生植袋,绿化面积1.61hm2),人工播撒草籽绿化面积0.45hm2,种植祁连圆柏5414株。项目总投资1617.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47%。 |
施工期: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基础开挖、车辆运输产生的粉尘。严格要求做好扬尘防治措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密闭运输。2、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对施工机械进行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并严禁场地内车辆鸣笛后,确保施工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3、施工期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依托居民既有卫生设施处理,禁止倒入莫家沟中,项目无施工废水产生。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施工营地设置垃圾箱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集点;有机肥料包装等可回收的垃圾,交由当地废品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或者交由有机肥料供应公司回收后重复利用;多余土石方清运至甘家新村象家沟口集体用地中用作耕地回填土;施工机械保养在周边村庄及乡镇专业汽修铺进行保养,无危险废物产生运营期:项目施工结束后,根据播种期进行草籽播种,定期关注植被恢复情况,当出现植被恢复率低时,及时进行补种,项目区植被应恢复到施工前的植被覆盖度;做好周边居民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禁止向沟道、涝池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