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城中区南川东路街道党工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青政办〔1997〕156号)要求,积极做好辖区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
注重宣传,维护稳定。3月11日下午,街道党工委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并组织各社区、村在辖区内张贴《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力度,深入细致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关心其实际困难,妥善解决正当诉求,合理引导预期。

尊重历史,以人为本。街道党工委严格要求工作纪律、耐心解释审核认定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切实保障、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严肃认真做好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身份认定、待遇核定与补助发放工作,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问题。
严肃工作纪律。街道党工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谁认定、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程序,严格认定责任,做到公平公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玩忽职守的,追究有关地区和人员的责任。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资格并如数追缴已发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