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新青村村委会会议室,区农林局“三资”监管负责人、街道纪工委书记、街道新青村纪检组长、街道“三资”监管服务中心成员就签订新青村村委会“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合同召开了会议,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由此拉开了序幕。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经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和各村委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计划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5个村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成员通过一周的努力,对新青村资金、资产、资源进行了审核核实,对报废、盘盈固定资产作了相关的账务处理,完成了新青村村委会“三资”清产核资,摸清了新青村村委会家底。14日下午,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根据街道党工委工作会议安排,在区农林局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部门的监督和街道纪工委的见证下,一是向新青村村“两委”、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就开展此项工作,宣讲传达了有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党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相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文件、政策规定;二是通报了新青村村委会“三资”状况和监管代理服务工作情况;三是商议确定新青村村委会“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和村两委干部报酬、误工补贴标准;四是签订新青村村委会“三资”监管代理合同,变更新青村村委会开户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双印鉴”管理;五是明确会计档案管理人员和职责,整理归档会计档案;六是培训和规范新青村村委会“三资”监管代理后村级报账要求和程序,落实监督程序和责任。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通过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严格执行全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街道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有效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