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关于加强联动协作全面查纠“四风”问题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和教育作用,12月5日上午,区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原文传达《关于湟中县政协主席严法兰湟源县政协主席任永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的通报》和《关于城中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惠勇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的通报》。


会议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件为戒,严守底线,严守工作纪律,始终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二是要端正态度,率先垂范,认真查找改正自身不足,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市委15条措施,进一步转变作风,做好本职工作。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督导检查,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有关人员要及早提醒,纠正错误,对违反规定的人和事,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