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西宁市2022年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工作要求,8月18日,在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城中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区城乡建设局、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辖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查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冒黑烟等情况。


专项执法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辖区碧桂园珑悦兰庭、沈家寨小学、祥瑞街3家建筑工地在用的挖掘机、装载机等9台(7台为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2台为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信息标签、年度环保检验报告、尾气染控制装置进行核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现场对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抽检。针对现场核查及尾气检测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3点要求: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挖掘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施工前,严格查验机械设备环保信息标签、年度环保检验报告等,严禁环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二是督促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所有人及时整改机械设备环保信息标签、年度环保检验报告不齐全,未安装尾气染控制装置,尾气检测不合格等问题,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符合标准。三是及时清退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改用国Ⅱ及以上排放标准,且环保信息标签齐全、年度环保检验报告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施工作业。
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建筑工地负责人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西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市政令164号)》等法律法规,督促项目负责人认真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审核制度,共同为西宁市空气质量改善作出贡献。
下一步,城中区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以改善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加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监管、宣传力度,及时查处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冒黑烟等情况,全力推进辖区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升,不断增进广大群众的生态福祉。
文章来源:城中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