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城中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市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利用危险物品探测器等设备,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罐体、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消除。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动火作业、受限空间、高空作业等特殊作业及第三方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对辖区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先后开展隐患排查30余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30份,整治安全隐患94条。三是对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场所开展安全隐患整治,严肃查处未建立危险化学品装运管理台账、装卸作业场所监测报警设施不健全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安全管理和安全管控措施,不断提升装卸环节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坚决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小化工、小加工点。五是加强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辖区有无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并指导企业做好备案工作。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医院、学校等使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位的检查工作。六是严格许可审核。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非储存)企业现场核查报告》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经营(非储存)许可现场审核内容,建立区域联合监管模式,及时告知工业园区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危险化学品经营(非储存)许可情况,督促园区加强日常监管。对19家开票经营(非存储)危险化学品企业资质进行全面审核,对3家不符合要求的开票经营(非存储)危险化学品企业予以注销。七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安全包保责任制”,指导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先后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13次。八是按照应急管理厅印发的《青海省化工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化工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指标及分级依据》,对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结合企业自查情况,邀请专家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复核,从企业固有危险性、周边环境、设计评估、设备、自控与安全设施、人员资质等几个方面进行重点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将企业评估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
经复核评估,全区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被评为安全风险蓝色等级。同时将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机结合。评估诊断过程中发现各类隐患49项,针对发现的隐患,执法人员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文章来源:城中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