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引导教育系统各族干部、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推动全系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助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共西宁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西宁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宁教工委[2021]17号)文件精神,城中区教育系统于2021年9月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注重压实责任,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再强化。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城中区教育局党组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城中区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校(院)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计划,严把疫情防控关,健全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宣传实效,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项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保证宣传月活动开展效果实、影响好。
注重理论学习,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再深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局机关及辖区各校(院)通过个人自学、集中领学、讨论促学、师生共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和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政策知识摘编》等纳入集中学习及个人学习计划,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思想理论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
注重丰富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再创新。主题实践活动。以秋季开学为契机,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各校(院)依托校园文化特色和学生社团活动,通过主题班团(队)会、国旗下的讲话、手抄报、创意手工、大合唱等多形式实践活动,把教育内容融入到教学活动中,坚守教育主阵地,强化全体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的认识。宣传教育活动。为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各校(院)充分发挥微信平台、宣传橱窗、文化长廊、黑板报、校园电子屏、校园广播站等各类媒介作用,开展“滴灌式”宣传教育,积极向学生介绍极具特色的民族风情、民族常识,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等,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注重总结经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再提升。宣传月活动必须立足“四个共同”、增强“五个认同”,因地制宜,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民族大团结正能量,增进学生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认同。宣传月活动必须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平衡发展。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平台,调动各校(院)学生参与,才能将民族团结教育真正有效地推向全社会,达到教育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意识的目的。本次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五十六个民族一家亲”的思想,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氛围。城中区教育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示范区贡献中区教育力量。
文章来源:城中区教育局
责任编辑:徐书林
发布审核:马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