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广大困难群众欢度祥和的节日,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谱写新时代幸福中区新篇章,城中区民政局根据西宁市委、市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特殊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要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特殊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采取明确救助范围,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明确救助程序,精准实施审核审批、明确对象类型,精准落实救助政策“三项举措”,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确保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明确救助范围,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此次冬春临时救助范围为户籍或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年内享受过临时救助,但又因病因灾、遭遇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新排查发现遭遇临时性、突发性等生活困难的家庭。我区启动民政、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主动了解辖区群众生活状况,通过个人家庭经济核对、多次入户走访等方式,在全面掌握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对生活有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坚决做到“不错救、不漏救”。
明确救助程序,精准实施审核审批。根据临时救助分级审批办法,按不同的救助类型严格审核审批程序,提高效率、缩短办理时限,最大程度的帮助困难群众。急难型救助程序:按救助权限在1-2日内先行落实救助政策,发放补助资金;支出型救助程序:按救助权限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审批,对申请对象中的低保、特困、孤儿,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不再核查其家庭财产,经济状况;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程序:经本人或家人代为向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困难程度按照计算公式给予一次性救助。对年度临时救助金额已到最高标准,但生活仍然困难的家庭,根据省市要求,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明确对象类型,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根据文件要求,救助对象类型分为急难型、支出型、未参保失业人员三大类,城中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给予救助,帮助群众脱离困境。南山西社区居民古女士,因患癌症,需要长期透析治疗,产生了巨大的医疗费用无法承担,城民政工作人员了解到古女士的相关情况后,通过给予临时救助、认定支出型贫困家庭等措施,解决了古女士家面临的实际困难。截至目前,我区对640户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341.99万元,其中今冬明春临时救助共救助158户,发放救助金66.65万元。
今冬明春特殊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省民政厅冬季“大排查大走访大调研”工作的具体行动,也是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难题的有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做到“应救尽救,应纳尽纳”,切实兜牢兜住民生底线,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