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中区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省、市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的相关文件要求,根据《城中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近日,城中区教育局督导室对9月初区级督评中存在问题较多的4所幼儿园进行了复评。
此次复评通过听取园长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整改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园舍环境、设施设备,观测幼儿游戏活动现场,数据统计测算,查阅相关工作记录及资料,现场听课,随机与幼儿、教师、家长交谈等方式,依据教育部幼儿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各园自评及督导评估情况,对照自查、督导反馈的存在问题,围绕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保教、教职工队伍和内部管理等五方面内容进行全面复查,并通过国家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进行复评操作。复评中,督评人员充分肯定了各幼儿园在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前期自评、督评工作落实及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与亮点,同时也对各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复评意见。
本次复查复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2018年—2020年对全区幼儿园办园行为三年一轮督导评估工作中不达标的8所八所幼儿园提出明确要求:瞄准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评价指标,再次逐项开展自查,积极搜集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整改问题,督导室将全面进行跟踪,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创造更加优良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