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城中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一是在辖区商贸企业大力宣传“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要求辖区商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和商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明确辖区商贸企业“无废城市”建设目标,细化商贸企业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措施,持续推进城区固废减少,不断提升城区固废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二是重点对主城区、城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开展拉网式检查排查,取缔不符合开办要求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对已取缔的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复查,确保辖区主城区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同时,对城区周边和城乡结合部19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优化固废循环利用、场地环保等进行日常巡查监管。今年以来,共检查辖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4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20余人次,取缔不合格站点4家。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建设工作,不断增强“无废城市”建设意识,促进辖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