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文体旅游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文化、体育、旅游、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区文化、体育、旅游、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二)组织全区各项文化、体育、群众艺术活动,推进全区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三)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四)负责文物管理和保护。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普及。 (五)负责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负责旅游信息统计。 (六)承担监管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责任。负责规范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标准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并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九)负责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与管理,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引进和技术发展项目的论证、立项工作;负责科学技术评价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结合工作。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强化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十二)管理科技经费项目,安排科技专项经费使用;负责科技培训、科学知识普及。 (十三)负责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查、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