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执行省、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二、三产业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承担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及待遇发放;负责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执行;负责本级社保经办业务的内部稽核和机构内控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费和社会保险待遇的稽核工作;组织本统筹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执行人才开发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执行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招录和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八)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及福利政策。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强化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协调监督指导。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