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和市委、区委的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商贸流通、服务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国民经济发展、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服务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经济运行的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预警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经济信息。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负责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四)负责提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政策建议,安排、监督管理政府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负责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五)组织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利用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 (六)负责节能减排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七)分析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执行中小微企业和信息产业化发展支持政策。 (八)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与投资方向建议;负责工业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工作。 (九)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十)负责对商贸流通行业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监测消费品市场的运行和供求状况,及时分析市场运行情况。 (十一)负责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负责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 (十二)负责区域内价格监测和价格管理工作;执行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参与解决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商品的供应。 (十三)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 (十四)负责粮食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十五)负责对相关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及有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和指导;负责开展服务业发展与统计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建立和规范服务业发展与统计工作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对服务业发展与统计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