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人民街街道工作委员会,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人民街街道办事处是中共城中区委、城中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担负着党政及其他综合性的工作。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工委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纪律检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基层换届选举和人民代表联络组的工作。 (三)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单位”和“优质服务示范单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负责本辖区的民族宗教工作和统战工作,抓好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五)依法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指导、协调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范网络和责任制,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检查、考核和评价,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六)依法进行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市容市貌卫生秩序、绿地城市、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实行管理和维护,经授权履行一定的监察职责。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七)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街道经济组织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支持街道经济的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加强街道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街道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指导企业抓好职工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八)负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人口教育。抓好辖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落实党和政府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同时做好儿童计划免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增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功能。 (九)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文化市场的管理,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和体育活动,促进社区文化事业的发展,负责辖区青少年扫盲后再教育等工作。 (十)加强民主与法治建设,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负责辖区公民民事纠纷调解,指导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调解组织,协助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建设调解机构开展调解工作,做好“两劳”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救济、优抚及防病救灾、征兵、兵役登记工作,积极开展辖区拥军优属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的班子组织和制度建设。 (十二)负责办事处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抓好安全、防汛值班和救灾工作,履行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协调沟通的职责,切实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协助辖区单位、居民办事提供方便。 (十三)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下岗职工社区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 (十六)增强综合管理和协调的职能。 (十七)增强社区服务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