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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范租赁房屋、网约房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2024-04-18 08:47   区政府办公室


为加强租赁房屋、网约房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规范租赁房屋、网约房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将书面意见直接邮寄,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请在信封和邮件标题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来信地址:西宁市城南新区新城大道166号316室,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收),邮编:810021。

电子邮件地址:zhzhfb@163.com

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3日。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关于规范租赁房屋、网约房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租赁房屋、网约房治安管理,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青海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青海省网约房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宁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房屋出租人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

(二)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并及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房屋停止租赁的,在停租后七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外国人租房居住的,应当在租赁后的24小时内带领承租的外国人到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应当带领或督促暂住一个月以上、户籍不在本市辖区的承租人员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登记,并根据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五)应当负责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对承租人使用房屋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尤其要对配有地下室的出租房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对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特别是存在涉黄、涉毒、涉赌、涉恐、涉暴、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

(六)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出租房屋,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安全制度。

(七)不得将未依法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危险房、违章搭建房屋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房屋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

(八)不得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用于出租居住。

二、网约房经营者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方可经营,不得无证经营或非法经营。

(二)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登记报备下列信息,并就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1.网约房经营者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际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2.网约房信息,包括网约房详细地址、产权人、产权人联系方式、房间及床位数、面积等。

(三)应当如实登记核验入住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入住时间、退住时间等信息,如实登记并及时报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在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时,确认有父母、其他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同;无前述人员陪同的,应当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五)提供住宿服务前,应当对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对入住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

三、法律责任

(一)房屋出租人、网约房经营者不履行法定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青海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青海省网约房治安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租赁房屋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房屋出租人、网约房经营者未依照《青海省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进行注册登记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城中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区城乡建设局进行举报,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可获奖励具体如下:属于一般情况的给予50--200人民币奖励,属于紧急重大情况的,给予200--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举报方式:

城中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971-8224110

举报地址:城中区南川东路57号

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0971-8253278、0971-8250518

举报地址:城中区大同街18号

城中区城乡建设局

举报电话:0971-8232709

举报地址:城中区庄和路5号

人民街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8247671

举报地址:城中区南大街营房巷3号

北大街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8248190

举报地址:城中区北大街33号

礼让街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8239673

举报地址:城中区教场街1号

仓门街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8248645

举报地址:城中区雷鸣寺街13号

南滩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8247581

举报地址:城中区翠南路10号

南川东路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6271861

举报地址:城中区南川东路137号

南川西路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6259009

举报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106号

总寨派出所

举报电话:0971-6514556

举报地址:城中区新城大道1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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