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切实履行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城中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 沈延宗副区长
成 员: 陈胤文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局长
张吉云 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局长
何秋红 区财政局局长
范洪武 区司法局局长
韩珺 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荣祥帮 城中公安分局副局长
黄存菊 区委编办
樊粉香 总寨镇镇长
李有明 南川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宋 涛 南川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陈胤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做好政策宣传、业务技术培训。
(二)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确权登记。
(三)区城乡建设局:负责根据农村建设“五个基本”开展工作,做好房屋建筑通用图集的推广工作。
(四)区委编办:负责深入调研农经管理体系及宅基地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区、涉农镇办两级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充实工作力量。
(五)区财政、司法、公安部门:财政、司法、公安部门及涉农镇办要加强配合和协调,强化信息共享互通,各司其职。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宅基地管理经费保障;司法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矛盾纠纷调处的法律保障;公安部门负责落实执法保障,按各自工作职责配合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六)涉农镇办:负责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组织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安排精干工作人员成立涉农镇办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建立宅基地审批管理台账,相关资料归档留存,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审批情况报区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备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做好村庄及宅基地详细规划。依法组织开展农村用地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使用和建房规划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