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019013100010  发文字号:  城中备案〔2019〕1号
 发布机构:  城中区政府办  公文时效: 
 主题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2-01 11:48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各党组、党(工)委,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区委部署要求,现就全区学习贯彻《条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明显成效。《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绝对”为标准,以“两个绝对”具体化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准确掌握《条例》内容,全面落实《条例》具体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群众期盼、工作需求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 把全区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党支部建设成为实施“五四战略”、推进“一优两高”、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中区篇章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功能定位,规范了党支部的设置,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完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强调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责任。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力开创建设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和新时代幸福西宁中区篇章新局面。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条例》的学习教育培训作为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培训方案,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认真研读《条例》内容,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增强效果。各党组、党(工)委要把《条例》纳入班子集中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要将《条例》纳入全年教育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区委组织部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拓宽教育渠道,发挥“夏都学习一信仰的力量”APP、“西宁智慧党建”网站以及各类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的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区、各单位党组织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专题学习培训。各党支部要结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我们的党日”系列活动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切实提高抓党支部建设的能力水平。区委宣传部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重要意义。

三、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党组、党(工)委要切实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党组、党(工)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谋划部署,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担负起示范引领带学促学职责。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党支部“堡垒指数”考评工作,认真对标《条例》提出的新要求立足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全面达标,扎实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不断提高全区党支部建设质量。区委组织部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指导各级党组织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把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党组、党(工)委要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落实《条例》不到位,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委组织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重视贯彻落实《条例》的经验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利用中央及省、市、区媒体加强典型引导,营造声势,形成氛围,并充分发掘工作中的亮点、特色,以简报的形式于1月30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424办公室(邮箱:zz6512800@163.com)。

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相关解读:中共西宁市城中区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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