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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方案

2018-05-25 10:00  点击:[] 来源:

区属各预算单位:

根据《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中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城中政办函〔2018〕1号)工作任务及步骤,城中区于4月28日-5月21日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范围

(一)检查对象

1、扶贫、教育、卫生、社保、民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2、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3、有举报线索、日常管理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部门和单位;

4、以往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小金库”问题尚未整改落实的部门和单位。

(二)检查比例要求

区本级部门单位的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二、检查组工作安排

根据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财政、审计及聘请第三方审计单位组织检查组对37家预算单位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督导组及重点检查单位名单

组长:何秋红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曾颖区财政局副局长

祁海林区审计局副局长

成员:董晓英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人员

杨红萍区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人员

张小儿区审计局工作人员

重点检查单位:区农牧局、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卫计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科技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区食药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发改局、区统计局、饮马街办事处、南滩街办事处、仓门街办事处、人民街办事处、礼让街办事处、南川东路办事处、南川西路办事处、总寨镇政府、区疾控中心、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区国库支付中心、区妇联、区政法委、区南川东路卫生院、沈家寨卫生院、西宁市劳动路小学、西宁市沈家寨小学、西宁市西关街小学、西宁市南川西路小学、西宁市南山路小学、西宁市阳光小学。

三、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内容

1、重点检查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对2015至2017年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受贿、行贿和套取专项资金、会议费、培训费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其他违规发放补贴补助等问题。具体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规行为设立“小金库”;

(9)除“小金库”外发生的账面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2、做好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贯彻执行有关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查处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认真做好2015年之前,省委对区县巡视工作、省市严肃财经纪律大检查以及各级审计部门审计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和责任追究措施落实到位。

(二)检查方式

1、把“小金库”专项治理与区委巡察,审计部门单位财务审计及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等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避免重复。

2、根据检查内容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报告表》(附表)的相关内容,严格按照执法检查工作程序、财政部《财政检查办法》等规定开展检查。区本级检查采取调账与进点相结合、以进点检查为主的方式进行。下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通知书》,发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报告》,接受社会监督。被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财务会计账表和相关资料,并签署《被检查单位承诺书》,确保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拒绝、阻挠检查,严重影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查处。检查组严格依据财经法规,采取与相关人员座谈、实物盘点、账户核对、票据核对、收入核实、账表核对、调查问询等方式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本着“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切实做到统一检查、统一审理、统一定性、统一处理,程序规范、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区财政、审计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加强督导,做好重点检查工作。区属各相关单位要抽调专业力量,组成专项工作组,加大对下重点检查力度。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以治理私设“小金库”为重点,同时兼顾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治理和纠正大额提现、白条入账、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加班费、会议补助等问题。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做好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全面梳理本区、各单位应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具体对象,深入查找预算执行、资产处置、政府采购、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切实做到检查单位全覆盖、检查内容无空白、检查线索不遗漏。

(四)严肃法纪,标本兼治。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不断深化财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改革,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和制度,更加注重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财务违法违规问题。

五、检查总结资料上报

5月25日至7月20日为“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及上报总结报告阶段。区级各部门于7月20日前完成本区重点检查工作,并将重点检查报告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表》(附件3)、《“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情况报告表》(附件4)报送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报告表

附件:3.“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汇总报告表

附件:4.“小金库”专项治理查处情况报告表

城中区政府“小金库”专项治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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