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政法委2016年预算公开
一、 部门基本情况
城中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是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常设议事机构,区委政法委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机关设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
行政编制5人,聘用3人,借调3人,挂职1人。
二、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是指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城中区政法委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759.14万元,比上年增加380.5万元,增长 49.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为759.14万元,比上年增加380.5万元,增长49.87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78.1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2.9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5.23万元;2、项目支出681万元,包括:商品服务支出71.9万元,其他支出609.1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07.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50.46万元。
三、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和部门专项业务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包括部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表5)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