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性质,地处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85号,法定代表人:马小宁,其重要职能是负责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保健、医疗救护、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职业病医治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
截止2016年3月底,实有在职人员84人,其中36名在职在编人员、26名同工同酬人员、17名聘用人员,5名退休人员。
三、收支预算总表说明(表1)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此表中支出情况分别按资金来源、项目类别、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其中,在支出项目类别分类中,基本支出是指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基本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收入情况
我中心本年度收入为918.7万元,比上年增加45.2万元,增长1.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长。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918.7万元,比上年增加15.2万元,增长1.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1、基本支出918.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679.1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 239.53万元;2、没有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2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49.97万元。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说明(表2)
本表按资金来源、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的总体情况。
(一)资金来源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是指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上级主管单位拨入资金。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单位医疗收入。
(二)支出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医疗单位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支出预算总表说明(表3)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所有支出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总体情况。其中前三项反映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项目支出预算表说明(表4)
本表按功能分类科目和资金来源编制,反映财政部门年度部门预算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表5)
本表反映财政部门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