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区委常委会会议、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区委宣传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党校、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以下均需总寨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二、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十大行动”,持续健全完善“两单四表”治理模式,修订完善“三管三必须”实施办法,重点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等任务和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相关行业部门继续宣传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督促企业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发挥举报、奖励、督查、督办及群众反映身边安全隐患等多渠道作用,纵深推动事故隐患发现告知、复核审查、整改销号等制度措施落实,对主动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的,免予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加快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推进大中型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小微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严防安全生产风险向社会面扩散
聚焦群众身边安全隐患,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开展全面排查治理,着力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加强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安抚善后工作。严肃开展事故调查、追责问责、评估整改等工作,加强事故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突出抓好“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治理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配合省市级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和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推动对电焊机进行“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开展建筑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凡检验检测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建设工程外墙外保温材料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开展既有高层居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大室内冰雪场馆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城中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三)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城市燃气管道普查评估,加快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配合省市级推动重要节点安装智能物联感知设备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重拳整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问题,严厉查处涉燃气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燃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和农村燃气安全监管。(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抓好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地方标准落地执行,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稳步推进电动自行车用老旧锂电池健康评估、报废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建设,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全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持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拆窗破网”工作,及时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强化案例警示宣传和违法行为曝光,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质效。(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城中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警二大队、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按照《青海省强化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的措施》要求,强化危险化学品、醇基燃料、液氧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危化标准化建设,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严查非法“小化工”,全面排查涉及易燃易爆、易分解、遇水易发生反应物质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治理消除隐患。规范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承包商作业等审批手续和现场风险管控,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监督管理。紧盯城乡接合部、乡村、居民区等重点区域和网络销售隐蔽渠道,全面加强烟花爆竹领域经营、运输、燃放和产品质量各环节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常态化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区应急管理局、城中公安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局、交警二大队、区城乡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
(二)工贸领域。扎实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风险“会诊”和专家指导服务,督促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控危险作业人员数量。持续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开展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持续推动农机治理,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升级。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严防校园拥挤踩踏。推进机械、建材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中公安分局、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三)道路交通领域。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校车、“定制公交”安全监管,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桥梁隧道、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交警二大队牵头,区教育局、城中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强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中央驻青及省属驻宁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五)文化旅游方面。加大对文化旅游园、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网吧、KTV、密室逃脱、影院、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文艺演出活动的风险隐患排查和重点防范,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等高风险项目监管力度,对各类文体活动要开展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紧急情况熔断机制。(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城中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特种设备方面。持续抓好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液)体充装站、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的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密切跟踪风险变化,加强隐患排查,采取针对性防控整治措施,确保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落实)
七、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依据《西宁市关于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风险隐患排查质效的若干措施》《西宁市大风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六条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电阻焊机安全要求。查处事故时,及时将事故背后安全标准问题反馈至市级主管部门。(区应急管理局、区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严格、精准、服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一)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利刃。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对企业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深化“执法+专家+普法”模式,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制度,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优化执法检查方式,防止多头重复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切实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事项。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清单,有关部门定期公布典型执法案例,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严格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林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等指导服务。推动安全评价、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出具虚假、失实安全评价报告等违法行为。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以新质生产力赋能新质战斗力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持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加大先进专业装备配备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力度。(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区城乡建设局、交警二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加强基层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推动消防力量下沉,用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强力推动防消联勤。推动各单位结合镇办履职事项清单,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鼓励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各街镇、各部门、各单位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合理配置队伍数量,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
(一)强化培训演练,筑牢安全防线。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夯实全员岗位责任,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开展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开展应急管理干部专业知识与实战技能提升,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响应与精准处置能力。(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深化安全教育,夯实安全根基。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交通安全日”“防灾减灾日”竞赛等主题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主流媒体设置安全生产专题栏目,深入推进安全宣传“六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城中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交警二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分别于6月2日和12月1日前将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喇毓香,联系电话:6269716,邮箱:xnsczqawb@163.com)。区安委会办公室梳理汇总形成全区工作总结后,呈报市安委会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