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头条新闻: · 城中区 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25-04-25     · 城中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    2025-04-23     · 城中区:共商共议“话”党建 激发“质”慧破坚冰    2025-04-21     · 城中区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2025-04-17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城中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教育领域>>正文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4-09-23 11:43  点击:[] 来源:区教育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城中区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以强化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创新驱动,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资源,提升教育质量,朝着办好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教育稳步迈进。

一、综合

全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77所(其中幼儿园44所、小学18所、初中7所、普通高中7所、中职1所),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50456人(其中学前教育10698人、小学22431人、初中8608人、普通高中6949人、中等职业教育1770人),教职工3855人(其中专任教师3142人)。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108.84%,一年级新生毛入学率达到100%,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1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105.72%。

二、学前教育

城中区共有独立设置幼儿园44所,减少5所;民办幼儿园24所(占总园数比重为55.00%);其中普惠性幼儿园19所(在民办幼儿园中的比例为79.00%)。城中区在园幼儿数(含附设学前班幼儿)为10698人,减少313人,其中民办普惠性在校幼儿为3988人(占比为37.00%);入园幼儿为3800人,增加246人,离园幼儿为4295人;教职工为1422人,专任教师为768人,增加37人;幼儿园的师生比为1:13.92(不含附设班幼儿园的专任教师和学生数)。城中区幼儿园的固定资产为9462.80万元,增加42.1万元,固定资产中玩教具资产值为1194.7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13.00%);占地面积为13.27万平方米,增加12840平方米,校舍面积为10.53万平方米,增加12006.32平方米,生均校舍面积12.43平方米/人。

三、义务教育

城中区义务阶段共有学校25所,变化数为0所;其中小学18所,普通初中7所;义务阶段在校生共有31039人。增加2063人,其中小学在校生为22431人,增加1745人;初中的在校生为8608人,增加318人。

1.小学阶段教育

城中区小学校数为18所,变化数为0所,另外,教学点有1个。小学在校生数为22431人,增加1745人,班级数为462个,平均班额为48.55人/班,招生数为4779人,增加1626人,毕业生数为3297人;教职工为1100人,小学专任教师为1098人,增加99人,师生比为1:16.87;固定资产为32283.40万元,增加11649.4万元,教学用的数字终端为3057台,百名学生拥有数字终端为13.63台/人,学校的占地面积为27.1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3.35万平方米。

2.初中阶段教育

城中区普通初中校数为7所,变化数为0所,初中在校生数为8608人,增加318人,班级数为182个,平均班额为47.30人/班,招生数为3166人,增加357人,毕业生数为2797人;教职工为840人,初中专任教师为661人,增加26人,师生比为1:13.02;固定资产为35770.70万元,增加1128.6万元,教学用的数字终端为3503台,百名学生拥有数字终端为40.69台/人。学校的占地面积为30.83万平方米,增加120902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20.51万平方米,增加120902平方米。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6892人。其中,在小学就读5135人,在初中就读1757人。

四、特殊教育

全区在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80人(小学随班就读52人、初中随班就读28人),义务教育学校送教上门16人(小学送教上门16人、初中送教上门0人)。

五、高中阶段教育

城中区高中阶段共有学校8所,减少1所;其中普通高中有7所,中职的校数为1所;高中阶段在校生共有6949人,减少1523人,其中高中在校生为5179人,增加159人,中职的在校生为1770人,减少1682人。高中阶段的专任教师共有511人,中职的专任教师为128人。

1.普通高中教育

城中区普通高中的校数为7所,变化数为0所,高中的在校生数为5179人,增加159人,班级数为114个,平均班额为45.43人/班,招生数为1875人,增加138人,毕业生数为1626人;普通高中的教职工为489人,高中学段专任教师为383人,增加2人,师生比为1:13.52;固定资产为98708.60万元,增加7536.8万元,教学用的数字终端为1300台,百名学生拥有数字终端为25.10台/人。学校的占地面积为31.38万平方米,变化数为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9.30万平方米,变化数为0平方米。

2.中等职业教育

城中区中职校数为1所,减少1所,在校生数为1770人,减少1682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为1770人(为在校生的100.00%),招生数为691人,增加195人,毕业生数为1575人;教职工为119人,专任教师为102人,师生比为1:13.83;(办学条件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的)固定资产为4849.90万元,减少21407.5万元,教学用的数字终端为163台,百名学生拥有数字终端为58.36台/人。学校的占地面积为2.12万平方米,减少136841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40万平方米,减少91456.82平方米。

注释:

[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各级各类学校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批准设立,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军事院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下同。

[3]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4]学前教育在园幼儿含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幼儿。

[5]学前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独立设置的幼儿园和其他学校附设幼儿班中承担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数包括普通小学、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7]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在校生数包括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以及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和附设初中班的招生数和在校生数。

[8]小学学校数仅包含普通小学;学生数包含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学生;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小学和小学教学点。

[9]小学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小学、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小学班中承担小学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0]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11]初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职业初中;学生数包含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学生。

[12]初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初级中学、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段、完全中学初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初中班中承担初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4]各种形式特殊教育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

[15]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特教班中承担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附设其他普通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6]普通高中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17]普通高中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高中段、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段和其他学校附设高中班中承担普通高中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18]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

[19]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在校生、毕业生等相关数据包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学生数。不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技工学校学生。

[20]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是指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和其他学校附设中职班中承担中职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括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1]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包括研究生、普通本科、职业本科和高职(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等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学人数。

[22]高等教育专任教师是指普通本科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高职(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中承担高等教育的专任教师。不包含上述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专任教师。

[23]高等教育学校生师比,是指折合在校生与专任教师之比。不包括高等教育学校附设其他层级教育教学班的学生和专任教师。

[24]校舍建筑面积、占地、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值包含学校产权和非学校产权独立使用。

上一条:西宁市城中区2024年秋季一年级 入学信息采集通知 下一条:2023年城中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

关闭

主办单位: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政府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40 (青ICP备190004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301030005
网站联系电话:6271091  劳动保障维权电话:6163883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8236019  城中区统计违法举报邮箱:czqtjwf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