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受理条件:1.城镇、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年满49岁的父母)
2.城镇、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年满49岁的
父母)
申请材料:1.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身份证、社保卡、死亡证明、照片(户口注销页)
2.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身份证、社保卡、残疾证、照片(残疾三级以上包括三级)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
事项名称:青海省计划生育家庭养老补助
受理条件:在缴养老保险的城镇独生子父母、独生子死亡父母、长期未育现无子女父母、农牧区独生子、双女户父母、独生子死亡父母、长期未育现无子女父母。(公务员、事业编不享受)
申请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
事项名称:城中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医疗保险补助
受理条件:城镇家庭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
申请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
事项名称:城中区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参合金补助
受理条件:农村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
申请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缴费凭证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
事项名称:城中区独生子女保健费
受理条件:城镇家庭14周岁以内独生子女
申请材料:结婚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