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道路运输经营主体、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含个体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均具备相应资质。
二、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超越许可范围经营、超限超载超员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黑车”、恶意竞争、价格欺诈、侵权等违法行为,强化道路运输领域乱点乱象治理,维护良好道路运输环境。
三、严禁旅行社使用无合法运营资质的车辆开展旅游活动,严格落实旅行社用车“五不租”制度。严禁货运机动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辆非法载客。
四、集中整治执法人员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突出问题及风纪不严、担当不力、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温馨提醒广大群众,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选择合法经营的车辆出行。如有咨询求助或举报违法违规、侵权行为等,可拨打12328热线,相关部门将依法快速办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