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安心节,请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始
为进一步改善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避免出现安全事故,保证各广场基础设施和灯饰正常运行,确保市民安全和谐度过佳节,城中区公安分局、城中区安监局、城中区环保局、城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中区消防大队、城中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联合发布《城中区2018年春节期间禁止在各广场燃放烟花爆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春节期间,禁止在城中区各广场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城中区中心广场、西门文化广场、城南人民广场及辖区各小广场为禁放区域。
2018年2月15日0时至2018年3月3日24时,中心广场、西门文化广场、城南人民广场及辖区各小广场广场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这些广场管理单位将加大文明劝导力度,及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于劝导无果的,及时上报至附近的“24小时平安在线”或相关执法单位的巡查队员,依规进行处置。对于违反法律、法律及规定的,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每逢喜庆日子,人们为了增加节日的欢乐气氛都会燃放烟花爆竹庆祝佳节。这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还会影响环境卫生,轰隆大作的爆炸声,更是造成噪声公害。此外,每逢春节、元宵节,燃放鞭炮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安全事故也屡见不鲜。因此,中区城管局郑重提醒大家:过安心节,请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开始!
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也可能随时“擦枪走火”
为了西宁蓝天更长久、空气更清新
让我们携手
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
健康安全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