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综合环境,我局卫生监督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加强公共场所监管力度。为促进公共场所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城中区监督所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情况、禁烟标识张贴情况、公共卫生用品用具消毒情况等;对辖区内的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了综合卫生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非法行医以及开展人工流产和性病治疗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同时对辖区60余户二次供水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现场指导并完成整改,并要求各供水单位做好水质检测公示,以便于居民查阅。
二是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结合“健康青海 蓝盾护航”系列行动的开展,加强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同时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确保了我区医疗废弃物管理和处置环节无差错事故发生,严防医疗废弃物因管理不力导致的传染性疾病传播,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是细化任务分解,妥善处理投诉问题。根据科室监管职能,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文明创建工作;规范投诉举报工作,及时处理公共卫生事件,做好举报情况的核实工作,并及时向反馈者回复处理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共调查、处理各类投诉举报4件,处理率100%,回复率100%。
四是注重形象,文明执法,加强创城宣传氛围营造。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我局监督员根据卫生法律法规,遵守文明礼仪,确保“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提升卫生监督文明服务形象,并要求辖区内各监管单位在醒目的位置张贴禁烟标识,通过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城标语,多渠道地进行宣传,使创城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