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商贸流通行业服务水平,按照全市、全区创城工作总体要求,我局细化创城工作程序,以点带面,于近日对辖区内12家大型商场、超市逐门逐户进行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跟踪,直到落实整改到位为止。


针对我区商场超市投诉处理登记表样式五花八门、记录过于简单等情况,我局统一制作了投诉台(包括投诉热线)、投诉流程、商贸零售行业规范共36块,消费者投诉登记表共12本,下发至辖区12家大型商场、超市。指导商场、超市更加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并安排专人每周两到三次进行大型商场、超市的相关督查工作。
同时,要求辖区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全面做到以下几点:1、凡是有电子屏和经营电视的企业每小时二分之一时间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刊播,各商超入口处、卖场内、主要通道处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达到抬眼可见、举足即观的测评要求。2、总服务台或会员中心设立致市民的一封信、市民文明公约、诚信“红黑榜”并放置在醒目显著位置。3、投诉机制及投诉记录健全,并放置在显著位置公示,要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友善。4、店铺门前三包要达标,卫生环境整洁。5、厕所卫生整洁无异味,无障碍通道通畅,标识明显无破损。6、无占用、堵塞、关闭消防通道现象,并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7、在总服务台亮证经营。
通过攻坚整治,要全面达到我区商贸流通企业公益广告宣传全覆盖,行业窗口文明用语,亮证经营,诚实守信经营,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的创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