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规划和地方标准;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落实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执行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元化的政策措施。 (三)执行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区卫生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执行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统筹协调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贯彻落实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中藏医药发展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