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布置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2.负责教育局安全工作机制的建设,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督导“中小学岗位安全职责”的落实。监督指导学校健全安全体系、安全制度、报告制度、应急预案。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中小学安保队伍建设,按照市教育局标准配置中小学幼儿园专职安保人员,负责对学校门卫工作的监督管理。 5.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的技防设施建设。负责对技防监控设施的升级改造,负责建设规范高效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监管系统。 6.负责督导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7.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干部的培训。 8.负责督导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与卫生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10.协助有关单位对辖区校车进行审核,督促学校幼儿园对运营校车实施规范管理。 11.负责安全工作档案的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账,保障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2.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13.指导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14.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 15.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指导辖区学校后勤管理及保障工作。 16.落实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