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2月11日我局拟对“城中区教育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71-8214765
通讯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区政府大楼10楼
西宁市城中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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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区教育局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十所学校锅炉房:南山路小学、南川东路小学、逯家寨学校、阳光小学、逸夫小学、红星小学、水井巷小学、华罗庚实验学校、保育院、大同街小学 |
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 |
青海惠宁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教育局十所学校锅炉房:本项目十所学校原锅炉均位于锅炉房内,其中:(1)南山路小学,位于西宁市南大街106号;(2)南川东路小学,2005年学校易地新建,现址于南川东路108号;(3)逯家寨学校,位于西宁市城中区总寨镇逯家寨村686号;(4)阳光小学2012年建校,位于城中区城南新区庄和路5号;(5)逸夫小学,位于城中区总寨镇总北村292号;(6)红星小学,坐落于西宁市砖厂路1号;(7)水井巷小学地处西宁市南山路48号,建校时间为1960年,2002年从水井巷搬至现址;(8)华罗庚实验学校位于城中区城南清华路1号;(9)大同街小学位于西宁市城中区礼让街7号;(10)保育院位于西宁市饮马街44号。本项目为十所学校燃气锅炉改造为低氮燃气锅炉工程:南山路小学整体更换改建原有1台1.5吨锅炉为1台2吨低氮燃气锅炉;南川东路小学整体更换改建原有1台1.5吨锅炉为1台2吨低氮燃气锅炉;逯家寨学校整体更换改建1台2吨低氮燃气锅炉;阳光小学整体更换改建2台2吨低氮燃气锅炉;逸夫小学整体更换改建1台2吨低氮燃气锅炉;红星小学整体更换改建1台2吨低氮燃气锅炉;华罗庚实验学校更换燃烧器为低氮燃烧器;水井巷小学更换燃烧器为低氮燃烧器;大同街小学更换燃烧器为低氮燃烧器;保育院整体更换改建1台0.5吨低氮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为5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8.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91.03%。 |
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只有锅炉房建设及锅炉设备安装,施工期无大气环境影响问题。2、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学校生活设施。3、施工期主要市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少量的一般固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锅炉、废设备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应分类堆放,不准乱丢弃于施工现场。拆除后的废锅炉等设备建议回收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运营期:1、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和软化系统废水,废水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2、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锅炉的废气排放浓度要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及《西宁市2023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3、项目锅炉房厂界及小区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时由厂商回收,不在项目区内暂存。 |